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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農業
- 農業部:家庭農場認定標準和扶持政策正在研究當中發表日期:2013-08-19 來源:托普物聯網 瀏覽次數:4830次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家庭農場”至今已過半年,各地都在加快推進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但很多地方對家庭農場認定混亂,出現了一味追求土地經營規模、資本雇工農業“變身”家庭農場等現象。
記者了解到,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日前召集專家學者研討家庭農場問題。農業部經管司一位負責人透露,家庭農場的認定標準和扶持政策正在研究當中。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孔祥智則稱,關于家庭農場的一系列政策有望年內出臺,屆時可能由農業部、工商總局、財政部、人民銀行、保監會等部門聯合發布。
中國農業大學農民問題研究所所長朱啟臻參與過多地家庭農場的標準制定。朱啟臻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現在各地對家庭農場的理解很混亂,有些地方的家庭農場動不動就是幾千上萬畝的土地規模,實際上這些都是資本雇工農業,真正的家庭農場反而沒有注冊登記。
黑龍江省一位種糧大戶說,一兩個月前當地縣級農委要求各村上報家庭農場,標準是由家庭內部成員組建并具有適度的土地規模。有的親戚朋友之間搞個“假流轉”協議,也申報了家庭農場,目的就是以后能得到政策扶持。
“中央說發展家庭農場,一些地方不管是合作社還是龍頭企業,都掛上家庭農場的牌子,這些亟待制定明確的標準來予以規范。”朱啟臻說。
對于可能存在的“冒充”家庭農場的現象,江蘇省的地方文件中規定:原有的合作社、基地等組織或實體通過更改注冊名稱等方式建成的“家庭農場”不予認定;城市工商資本到工商部門注冊登記成立農業公司,從事農業規模經營的,不列入家庭農場統計范圍。
記者了解到,在農業部召開的座談會上,在家庭農場的認定標準中,對于土地規模的爭議仍然較大。農業部門認為家庭農場一定要流轉別人的土地,達到適度規模,而一些專家對此持有不同看法。
事實上,今年3月農業部關于家庭農場的調查中,即對經營規模提出了要求。江蘇省出臺的全國省級工商部門首個家庭農場注冊登記辦法,以及江蘇銅山區、東海縣、淮安市、泰州市等先行先試地區公布的認定標準中,也都對土地經營規模作出了明確規定。其中,糧食作物的面積一般規定在50至150畝以上,蔬菜瓜類的面積規定在30至50畝以上。
有專家告訴記者,雖然農業部門希望推動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但家庭農場不應該明確限定規模,現在地方標準中出現的偏差主要是“規模過大”。四川省的一位農業官員則表示,家庭農場的雇工不應超過家庭成員,這意味著經營規模會受到局限,要打破這種限制,必須大力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
朱啟臻認為,家庭農場最本質特征是家庭成員作為主要勞動力,比如在山東種蘋果的兩夫妻,經營規模可能就只有5畝,而在黑龍江一個勞動力開拖拉機可以耕種300畝土地,一個家庭如果有三個勞動力就可以種900畝到1000畝,但這已經是家庭農場規模的上限了。
除了認定標準,家庭農場的扶持政策也正在研究當中。專家表示,今后家庭農場經過認定和注冊登記后,才能夠獲得相關的扶持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貸款和保險等金融支持,因為家庭農場經營者的金融需求會更旺盛。此外,對家庭農場還應有項目支持,包括土地平整、水利建設等。
孔祥智認為,如果在全國范圍內推行并輔之以一系列優惠政策,引導數萬個專業大戶注冊、轉化為家庭農場,家庭農場必然會在短期內井噴式發展,并在達到一定數量后穩定下來,以家庭農場為主要形式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將成為我國農產品商品生產的主體。